本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沙友飞顾建兵)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公信力法院。日前,南通中院向社会各界郑重作出四项服务承诺。
这四项服务承诺是,一是规范诉讼收费,方便群众诉讼承诺。
严格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收费,不超标收费,对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案件受理费,对当事人起诉材料齐全、当场交费的,当即办理立案手续;二是落实司法救助措施,构建和谐司法承诺。三是充分运用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承诺。加大对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处罚力度,充分运用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压缩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空间,设置执行110举报电话,接报后,南通市区范围1小时内到达现场,县区范围的3小时内到达现场;四是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实现公开公正承诺。对符合随机选择条件的案件一律实行随机选择,采取摇号方法在人民法院入册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选择相关的社会鉴定机构,随机选择鉴定机构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到场监督,同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符合相关专业的入册鉴定机构的代表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