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22日在京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有关问题与媒体记者座谈时明确表示,今年7月1日后,与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
我国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交强险制度,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故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先分车型执行全国统一价格,42种车型对应有42种费率。但实行统一价格客观上造成了“好司机”替肇事司机“买单”的事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也就是说,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来年的保费很快会涨上去,而常年不出险保费也会逐年降低,以此实现“奖优罚劣”。
“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利用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可以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这也是实行交强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郭左践说。
他也明确指出,实行挂钩后,被保险人发生无责赔款的,该赔案不会造成第二年其交强险保费上升。也就是只要该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则不会提高其保险费率。
保监会回应“交强险暴利”说
本报讯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昨天表示,近日有律师指责交强险每年产生“400亿元暴利”。该律师的统计是以1亿辆机动车计算,投保率80%,平均费率1000元计算,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为800亿元。又根据公安部公布数据,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剩余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等后,剩400余亿元。
“这种计算方法首先是忽略我国机动车构成结构。”公安部门数据表明,截至今年3月,我国机动车数量达1.48亿辆,其中汽车(包括家庭轿车、客车等)约有5000万辆,摩托车约8000万辆,拖拉机约1000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占机动车总量60%左右,平均费率100元左右。据保监会了解,机动车整体投保率也没达到80%。
其次,该律师所谓“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是公安部门的交通事故统计,而实际上交强险还要赔偿非道路碰撞损失,如小区里的追尾事故等。
《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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