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24日电(记者陈凯)23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获悉,从6月1日起,四川省将对本省联网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据了解,四川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075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收费基本费率为0.065元/吨公里,其中广元瓷窑铺至棋盘关段基本费率为0.04元/吨公里。
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庆礽表示,对恶意超载、超限和造成道路桥梁严重损害的违法运输行为,将集中力量实施严管严罚。针对车货总重量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车辆,该车车货总重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及超出公路承载能力30%的重量部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另据介绍,鲜活农产品运输和其他经批准的临时免缴通行费的货车,在正常装载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是,车货总重量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部分,按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实施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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