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都在说执行难,执行难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代名词。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老百姓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怨言,可就是因为有被执行能力而得不到执行时,才会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有的执行案件法院执行不了时就以现在全国都是执行难为由,来搪塞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为自己来解脱。
没打过官司的人,很难想象执行难到底是什么滋味。有人给执行难编过这样两句顺口溜,“赢了官司输了钱,倒贴一笔诉讼费”。有人还戏称执行难让法院的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甚至发生拍卖生效判决书的情况。的确,执行难已成为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法律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法院失去了应有的权威。执行难真的是那么难吗?
执行难到底难在什么地方,难就难在没诚信“老赖”们总以为什么账都能赖掉,于是就一拖再拖,能赖就赖;难就难在地方保护主义,总有人以维护稳定、保护投资商等出面说情,干扰执行;难就难在有的法院执行人员,循私枉法,不是为执行人着想,积极地去执行,而是以找不到被执行人或其没有财产执行拖着不执行。
现在很多法院以发放“债权凭证”的方式来终结执行案件,这只不过是为解决减少法院积案、减轻法院的社会压力,而对于执行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增加了当事人的成本。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我认为并不是什么法律不健全,奈何不了这些“老赖”们,而是我们如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问题,如何认真地去执行的问题,用什么办法和手段去执行的问题。如对“老赖”们的吃、穿、住、行进行全程监控,对“老赖”的行为进行曝光,利用整个社会网络对其“网罗”,要让失去诚信的人寸步难行!当然这也不是由法院单独能够完成的,这就需要司法独立,建立社会联合机制,完善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才是当务之急。
总之,执行难不能成为不执行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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