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纳税超3万元者
◆◆所需条件
在太原市当年纳税3万元以上、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准予法定代表人本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本年度缴纳国税(含地税)的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
8、太原市《暂住证》;
9、申请直系亲属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子女的同时出具计生证明;
10、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该企业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纳税迁入”,直接到企业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企业有集体户的,落到集体户上;企业无集体户的,落到派出所专设的集体户上。
落户・有技术等级者
◆◆所需条件
凡被太原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具有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职称),连续工作二年以上,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准予落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入人员和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仍按现行管理办法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职称)证明;
4、《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劳资证明;
6、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8、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9、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
10、太原市《暂住证》;
◆◆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招用人员迁入”,然后由单位统一持此表和技术等级证明到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手续,劳动部门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后,再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单位有集体户的,落到集体户上;单位无集体户的,落到派出所专设的集体户上。
职工超过10人的单位可设集体户
户籍改革细则还规定,满足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以方便职工落户。根据规定,凡拥有自有产权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职工人数超过10人,能为职工提供合法的集体住所,并确定专人管理集体户口的单位均可向驻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审核,上报公安分、县(市)局批准并报市公安局备案后设立集体户。单位无条件设立集体户的,派出所设立专门的集体户,统一解决投资纳税人员、招用人员的落户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此外,此次户籍改革中,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的居民迁入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的,也同时按上述规定申报。外地人员迁入上述县、市的,可继续执行相关“小城镇户籍改革”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
太原市公安局承诺,各派出所随时受理落户申请,每个月集中向太原市公安局上报一次材料,公安局接到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申请材料中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所长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本报记者董伟伟
相关链接・名词解释
直系亲属:夫妻、父母、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婚子女(已达婚龄的子女须有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包含离婚和丧偶)。直系亲属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
计生证明: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或已处罚证明。
户籍证明: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或常住户口底簿复印件,必须有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申请迁入登记表》: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重新设计后,公布在太原市政务大厅网站市公安局栏目内,网址是:WWW.tyzwdt.gov.cn,群众可自行下载填写(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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