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三是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机制和办案制度,慎用逮捕等强制措施,加强对不捕、不诉但有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公安部:一是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以及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黑恶势力。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三是继续深入推广选派优秀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做法。四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民政部:一是制定政策法规,保护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抓紧起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以形成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救助管理办法》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计划用5年时间,投入23.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儿童福利机构,初步形成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网络。计划用5年时间,投入7亿元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各地尽快建成一批救助、保护机构,在规模上、功能上、环境条件上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三是继续坚持“国内收养优先,适量开展涉外送养”的指导思想,遵循“一切为了孩子”的工作宗旨,严格依据我国收养法律法规和《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在满足国内收养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涉外收养工作。
司法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继续狠抓监所内的教育。三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一是推进企业用工身份登记核查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理的监督检查体制。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
文化部:一是针对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6至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工作。二是起草《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办法》。三是全面部署清理整治阶段工作任务,切实做好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是继续加强网吧管理。二是做好制止彩票入侵校园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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