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被告人悉数出庭受审 |
常洪军涉黑团伙昨受审
经常纠集大批人员手持凶器寻衅滋事,案件被告多达23名
2005年12月下旬的一天,太原市公安局调集50多名警力,在山西省体育场设下一个口袋,让线人以“摆场子”为名打电话调人。不一会儿,一辆辆出租车驶来,每辆车都跳下四五个男子……随后,民警们突然现身,常洪军涉黑团伙的多名嫌疑人被抓获。随后,常洪军等主犯也相继落网。
5月29日,常洪军团伙涉黑案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常洪军女友王金艳在内的23名被告人悉数出庭受审。
被告众多核实身份用了40分钟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上午9时30分开庭后,仅核实被告人身份就用了40分钟。
公诉机关以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对该团伙2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由于案件影响大,小店区人民法院及小店区人民检察院都为案件的审理做了充分准备。为保证法庭秩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万柏林区法院的20多名法警都赶来“帮忙”。公诉机关也派出了6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黑老大”竟称靠女友养活
34岁的常洪军,小名“小洪”,辽宁省调兵山市人,暂住小店区坞城村。2005年6月,常洪军从老家来到太原打工。说是来打工,常洪军生活却非常“惬意”,除了在网吧上网,就是在台球厅打台球。一旦有人出钱要“摆平”事情时,常洪军才会召集人手,外出“赚工资”。常洪军将这样的“赚钱”方式称为“摆场子”。每次“摆场子”,常洪军等人都能从雇主手中获得一定金额的报酬。
为笼络人心,常洪军会将每次得到的报酬分给大家,或者一同挥霍。很快,一个“随叫随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稳定下来,常洪军“当仁不让”地成了“老大”。
常洪军与人们心目中的“老大”形象有很大差别,不到1.70米的个头,有些瘦弱。庭审中,这个平时“威风八面”的“老大”一个劲儿地喊冤:“我也就是给朋友助助威,挣个五十一百的,没什么经济实力,也没有保护伞,不能算是黑社会。”
当公诉人问他的经济来源时,常洪军回答:“我媳妇在歌厅上班!”这个回答引来一阵哄笑。公诉人问谁是团伙头目,常洪军始终避而不谈,称“我们都是朋友,谈不上谁听谁的,只是有‘活’的时候,招呼一声,大家全都去而已”。
“摆场子”涉及各个领域
被常洪军称为“摆场子”的“工作”,其实就是寻衅滋事:在短期内纠集大批违法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手持镐把、砍刀、管刺等凶器,对雇主的对立方进行恐吓、威慑,有时还行凶伤人。每次组织者均可获取由雇主付给的几千元或几万元不等的出场费。这是常洪军团伙的“主业”,被他们称为“出警”。根据公诉书的指控,2005年到2006年间,常洪军团伙共组织“摆场子”11起。在法庭上,常洪军承认,实际上要多得多。
说起来,常洪军一伙也算得上“神通广大”,从起诉书上提到的这伙人的“出警”范围来看,债务讨要、平息打架闹事纷争,甚至村长选举的“助威”,都能见到常洪军一伙的踪迹。常洪军当庭供述:“我也就是去现场待一会儿,没干什么。”
事情真是这样吗?让我们看看起诉书的指控:2005年12月3日,张某因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问题与选民王某发生纠纷,便找到被告人巨德刚。随后常洪军等100多人手持镐把将万柏林区的一家玻璃制品厂围墙、大门全部推倒;2006年3月15日凌晨,丁某因姐夫韩某在长风街一家休闲会所与人发生冲突,便纠集被告人杨基全等20余人,用砖块将该会所前厅的门窗玻璃砸碎……11起“摆场子”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桩桩令人发指。
遇见不顺 武力解决
除了帮别人“摆场子”,生活中,对自己遇到的“不顺眼、不顺心”的事情,常洪军等人也喜欢用武力解决。
2005年10月,常洪军等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取得了开采毛渣点的协议书后,便组织被告人朱某等40余人,携带镐把、管刺等工具到娄烦县尖山,准备抢回王某被他人强占的毛渣点。上山后未发现对方人员,便组织人员经营毛渣。11月10日,因收费问题,与到毛渣点捡拾矿石的当地村民发生冲突,被告人王石林等10多人手持钢管、镐把对李某等3人进行殴打,致李某等3人颅骨、手指、肩胛骨等多处骨折。途经此处的齐某等人也被打伤。
2005年12月21日晚10时许,被告人唐厚礼等人为给郭某的女朋友过生日,到长风大街一家迪吧看节目,酒后唐厚礼等人因点歌问题与节目主持人发生纠纷,当俱乐部经理张某及保安田某、任某、胡某等人上前劝阻时,被唐厚礼等人殴打,造成田某重伤,其余几人不同程度受伤。
截至记者17时发稿,庭审仍在继续,预计庭审时间为3天。
本报记者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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