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艳
洛溪华荟明苑三名业主将国土房管部门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华荟明苑业委会备案。此案昨日在番禺法院开审,华荟明苑业委会作为第三人出庭。去年6月,洛溪华荟明苑业委会解雇了物业公司,招聘了新的物业公司,但是一年过去,“旧管家”仍然拒绝离开。
业委会是否合法成辩论焦点
2005年1月8日,华荟明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同年2月,市国土房管局对该业委会进行备案。原告曾先生等3人认为,业委会的成立过程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不合法。其代理人提出,业委会筹备组不是在番禺区国土房管局和街道指导下,由建设单位共同组成的。业委会称它是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但是业主代表如何产生、产生过程是否合法却无证据证明。
对此,业委会代理人指出,业委会成立前曾经得到过番禺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也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了备案。业委会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的照片,指出当时开发商有2名代表参加会议并坐在前排。业委会代理人说,今年1月,广州市中级法院在判决书中已经确认华荟明苑业委会是合法的业委会。
业主和业委会互指签名造假
为了证明现任业委会的不合法性,原告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调查,他说,该调查是今年4月对小区业主进行的,几百人签名说没有参加过业主大会。
对此,业委会回击说,该份调查是原告冒充“维权小组”的名义骗取的,来源不合法,而且其中虚假签名占了35%左右,还有不少重复签名和伪造签名,建议法庭不予采信。业委会代理人还称,业委会的产生是由2004年的业主代表投票产生的,原告在2007年对所有业主进行调查,反映不了问题。被指签名造假的原告方也在庭上指责业委会签名造假,原告方指出,根据业委会提交的证据,业主杜先生曾签名表示支持业委会选择新的物业公司,但是杜先生本人否认曾经签名,原告方要求法院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旧物管被炒一年仍拒绝离开
业委会代理人在庭上说,这些状告业委会的业主是受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指使,目的是先否定业委会的合法性,进而否定业委会公开招聘新物业公司的合法性。据了解,由于“旧管家”拒绝离开,新物业公司一直无法入驻,目前业委会状告“旧管家”的官司仍在等候审理,而小区实际上仍由“旧管家”进行管理,不少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华荟南景园业委会也面临类似问题,今年3月,因“旧物管”不离开,双方一度对峙。
昨日庭审时,作为被告的市国土房管局和番禺区国土房管局一再强调,对业委会进行备案仅仅是形式审查,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房管部门认为,业委会是否合法跟备案与否没有关系,房管局不可能对业委会的实体进行审查,被告多次建议法院不予受理此案,并对业委会是否合法进行另案审理。
番禺法院昨日还对另一宗涉及市桥华荟南景园的同类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华荟明苑和华荟南景园由广州番禺区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过去一直由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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