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个法规列入未来五年建议立法项目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许琛、通讯员穗仁宣、实习生黄玉生报道:《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广州市停车条例》、《广州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12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
五年或制定44个法规
据介绍,《规划稿》共列入了44个建议项目,是从105个建议项目中筛选出来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分为两类:一类是计划本届内审议的法规项目,共38个;第二类是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共6个。这44个建议项目中内务司法方面的项目5个,财政经济方面的项目9个,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项目14个。
列入规划建议项目的44个项目中,《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广州市停车条例》、《广州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12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其他26个项目均作为今后4年制定每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备选项目。
社会领域立法比重加大
记者了解到,在《规划稿》中,44个建议项目中共有18个项目是社会领域的立法项目,占总数的41%,其中主要项目有《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广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等。
《规划稿》中提到,由于有些法规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正在修改,有些法规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属于修改的项目有21个,约占项目总数的50%。
立法规划更注重民意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家祥说,在《规划稿》列出的44条法规中,特别重视代表和市民的建议,将代表和市民提出的有关建议项目列入了规划项目。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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