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1年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草案稿)》提请审议
新快报讯(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缪友力 通讯员 穗仁宣)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7-2011年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草案稿)》(下简称《规划(草案稿)》)的说明。
《规划(草案稿)》共列入44个建议项目,其中社会领域立法项目有18个。《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车管理条例》等6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12个项目已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其他26个项目均作为今后4年制定每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备选项目。
根据法制委的说明,44个建议项目中,有18个项目是社会领域的立法项目,占总数的41%,其中主要项目有《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广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等。
(蔓霞/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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