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邢麦贵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讨说法。 |
| |
法官范海贵的弟弟范五洲将煤矿转卖给别人的合同书。 |
陕县法院一法官挪用赔偿款 受害人上访12年
邢麦贵的遭遇令闻者拍案惊奇:由三门峡陕县人民法院调解的一桩官司里他获得了被赔偿的机会,但是,用于赔偿邢麦贵的煤矿却被法院执行法官私自经营,而后者以“没有赚钱”为由屡次拒绝支付执行赔偿款。
尽管有许多相关部门督查和关注此事的最后结果,目前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6月14日,陕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此案将先征求县纪委的意见,然后再进行解决。
邢麦贵的经历,暴露出个别地方基层司法工作缺乏有力监督的无奈局面。
“煤矿欠债不还,法官主持调解:执行庭找人承包,承包款给我作赔偿。后来,主持调解的法官成了煤矿的实际经营者,我的钱却一分也拿不到。”洛宁人邢麦贵讲述——
简单的真相
邢麦贵,有时候人称“老邢”,住在洛宁县东宋乡。
20多年前,邢麦贵做煤生意,来往于陕县一些村庄的小煤矿。其中,陕县柴洼乡(现并入王家后乡)九联煤矿是他最为熟络的地方。后来,他与该矿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陕县工商局仲裁委员会于1987年1月21日作出裁定,九联煤矿须赔偿邢麦贵经济损失共4万余元,如逾期不付,还须追加利息。
但九联煤矿未按期履行,邢麦贵遂于当年年底到陕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不过,执行庭接案后并没有立即执行,将该案拖了7年。在邢麦贵多次催促下,法院执行庭将此事交由法官范海贵负责处理。
1995年5月8日,在范海贵主持下达成执行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原九联煤矿的矿井和厂房完全交给法院执行庭,由执行庭找人承包煤矿,所得承包款将悉数交给邢麦贵。
这个双方都认可的执行协议,并没有给邢麦贵带来希望,而是从此为他打开了烦恼的盒子。
据邢麦贵说,执行法官范海贵并未找别人承包,而是以其弟范五洲的名义,实际由他自己及儿子范小军等进行开采经营。
范海贵开采一段时间后,于1997年4月1日将煤矿卖给张殿庆。依据他们签订的《卖矿合同书》,矿井、厂房和其他设备的转让费用为28万元,分三次付清。
据本报记者调查,张殿庆实际向卖方支付5万元现金。
在范海贵经营九联煤矿期间,邢麦贵经常去找范海贵,要求执行协议条款,但范都以煤矿“没有赚钱”为由拒绝;煤矿被倒手之后,邢麦贵仍然分文未得。
张殿庆接手后,该矿经营环境开始变得微妙,煤矿所在地的村民借机滋扰,以及有关部门经常突击检查等原因,使煤矿开采难以为继。
之后,张殿庆悄然离家出走,煤矿也因此停产,数年后,政府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小煤窑,九联煤矿被彻底关闭。
九联煤矿的关闭,意味着邢麦贵获赔的希望更加渺茫。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