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2日讯(记者 刘艳实习生张洁)买到了过期药,向海口药监部门投诉,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市民黄先生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法。22日上午,黄先生打进椰城纠风热线反映问题。
据黄先生介绍,去年5月,他在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公司第11连锁公司药店买了两盒调节胆固醇的药品“普拉固”,回家时发现药盒上的有效期至2006年2月,已经过期了。
22日下午,记者与海口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来到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公司第11连锁公司。对于为何一年都没有处理结果,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当时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没有发现黄先生所买的药。此外,由于黄先生不能提供合格的消费凭证,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药品就是在该药店购买的,药监部门对此不能立案。
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公司第11连锁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只凭一张纸条不能证明药品为其公司所销售。但是,鉴于黄先生是本公司的老顾客,他愿意道歉,并尽量满足黄先生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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