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不能凌驾于显而易见的是非之上
高立学
这是一则让人欲哭无泪的新闻:去年1月15日,14岁的少女小君遭遇车祸右脚离断,需转到兰州进行再植手术,登机时遭到海南航空公司拒绝。小君只好乘车赶往兰州,为此丧失了治疗时机。
从理性上说,我承认海航拒载是在坚持原则,而法院的判决也有一定道理,毕竟制定规则的初衷,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权益。可尽管这样,我还是想问,即便《海航地面服务手册》有法律依据,但当规则遭遇显而易见的是非——而这种是非我们仅凭最基本的人性就可以判断——之时,我们真的只能机械地去执行规则吗?
一个持有机票且断肢的少女,或许会给机上的乘客造成某些不便,却不会对他们形成什么伤害。我也承认,即使坐上飞机,小君的断肢也不一定能接上,但问题是海航根本就事先断绝了这种可能!要知道,法律和规则的公正,说到底是人性的公正,如果人性都被抹杀了,那规则的公正根本就是无本之木!况且,如果海航这样的残酷做法被法律认可的话,那么,医院因对方无钱而拒绝救治临危病人,岂不也成了理所当然——要知道,掏钱看病也是医院的规则!而关注时事的朋友或许会记得,前些年,各地都曾爆出出租车司机为了救助伤员闯红灯而遭到交警处罚的新闻,这在当时颇受争议,而现在许多城市如长沙、成都的交管部门已作出规定,再遇到类似情况,只要对方出示有关证明,不再处罚出租车司机。交警为什么可以“不守”规则?因为他们知道,法律也好,规则也好,在它们之上,还有公理或曰天理!
我绝不是说对法律(规则)要灵活掌握,事实上,在一个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国度,倡导人们严格遵守乃至信仰法律(规则)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我想这里也有一个底线,法律(规则)所体现的公正,说到底是一种人性的公正,在一些特殊时刻,如果我们只记得要僵化地去维护它的“公正”,而抽空了其人性的基础,那么,这样的“公正”就是值得怀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