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有望先试“修改物管法”
物业恼人问题可灵活解决
“一个小区50%以上的业主对物业有意见,并达成一致要求解聘该物业公司,但由于没达到法律所要求的2/3业主表决,所以这个‘人见人恼’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2/3业主同意”操作难
来自潍坊街道一居民区的党支部书记王文美表示,该居民区曾出现22层以上的高层顶部人家漏水、底楼人家水泵损坏,却无法得到及时修缮的情况。“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动用维修基金需要2/3业主同意,可一户人家的损漏问题,有的业主就不同意使用基金,这成了物业管理当中的一个难点。”
已担任业委会主任六年的郑淑珍说,业委会要通过一个决定,需要2/3业主表决,可事实上,光发书面通知到2/3的人家都很难做到。“很多时候,我们就反过来寻找1/3反对意见,反对不到1/3就算通过。”
徐汇区的一个事例也能说明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19幢房屋都存在水管二次污染的问题,但由于无法凑齐2/3以上业主开会,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表决程序,居民们不得不在很长时间内忍受着污染的水源。最后该小区采取每幢楼2/3业主表决,就该幢楼动用维修基金改造表决的方法,逐一分批进行改造。
浦东可试点灵活处理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张年表示,关于2/3的问题,完全可以采取技巧性的方法进行处理,如可充分发挥楼组长和业主代表的作用,在一幢楼内收集业主们的意见,然后作为代表前去表决。一些公用设施发生损害已影响到小区百姓日常安全的,也应授权物业先修缮后走程序。张年甚至表示,浦东可率先选择小区进行试点。
“作为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支持,市人大已赋予浦东先行先试权,在哪些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物业管理可以首当其冲。”
张学兵说,有关2/3的表决程序问题以及业委会干部是否该发补贴,补贴又该从何处出,还有一些房龄为50年至60年的老公房,是否需要政府买单购买物业服务,从而实现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这些都可考虑在突破性规定里进行规范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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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
昨天的会议上,浦东建交委还公布了浦东新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浦东新区至2009年将完成旧住房小区综合改造1600万平方米,在近1000个小区逐步推行售后公房菜单式服务。
该区还建立包括功能区管委会、工商、公安、房地等19个政府部门在内的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业委会接受小区党总支领导、居委会指导。
晚报记者程贤淑 实习生郑博宏报道 摄影任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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