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战略应有利于自主创新
进入新世纪,中央提出“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一些地方没有深刻理解国家“以外促内”的战略意图,把本地发展的希望过多地寄托于外资,宁愿给外资无限制的“超国民待遇”,而不愿下苦功推进本地企业改革、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他们把“引进外资”当作目的,而对“利用外资”却缺乏清晰的思路。这种“重引资,轻利用”的现象带有普遍性,使外资进入对促进本地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引进外资是为了利用外资;对外开放是为了壮大自己。为此必须进一步明晰“以外促内”战略、理清利用外资的思路、完善对外开放中的对内政策,使引进技术的过程能培育出本地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外资的过程能培育出本地资本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接受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过程能锻炼出高素质员工队伍、使本地产业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在参与全球竞争中造就世界级的企业家。
长期以来,虽然我们大力引进技术,却没有很好地培育出自己的技术能力;大量引进外资,却没有为本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是很值得反思的。
正确认识和利用外资流入的历史机遇,应该冷静地看到,跨国资本是“候鸟”,属于“无根资本”,有不可改变的逐利性。只要拥有它可以利用的优势,例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比较低廉、各种政策十分优惠等,外资就会迫不及待地进入。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低成本优势是不可能永存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的产业向亚洲“四小龙”转移;而到了九十年代,中国台湾、韩国等地的产业又大规模向中国大陆转移。现在,我国沿海地区面临着地价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压力,甚至一度出现“民工荒”,以往的优势正在逐渐弱化或消失,产业随同资本的再次转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需要形成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平衡结构,企图完全依赖外资构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结构是不现实的。如果不能在引进外资中利用其溢出效应,培育出本地有竞争力的企业,那么,我们不仅不能持久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而且今天的繁荣可能就是日后的悲哀,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就没有保障。
利用外资的目的,短期是要增加就业、税收,带来一个地方的繁荣;中长期则要有效利用外资的“溢出效应”。
溢出效应首先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引进外资而创造的与外资要求相适应的软硬环境,如配套基础设施、良好的市场环境、符合市场经济的政企关系、更高的政府效率、灵活的劳动力市场等。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可以为外资利用,也可以为本地企业所利用;其次,通过产品配套和服务、通过人员流动和正式及非正式的交流,使本地企业获得外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扩散效应、市场信息和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效果。在本地产业进入全球分工、健全本地的供应链和产业链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形成某一产业的聚集效应。此外,外资企业的示范作用,如注重技术、注重人力资源开发、现代经营理念和现代化管理等,对本地建立工业文化都将起到推动作用。在外资进入过程中,如果本地企业得到发展,与外资企业建立越来越密切的配套关系,甚至竞合关系,形成内外资企业双赢局面,外资再次转移的可能性将降低。
总之,充分利用外资的溢出效应促进本地企业的发展,是我们利用外资要争取获得的最重要的收获。
国家发展政策应与创新政策相结合
中国拥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巨大市场机会。如2020年前数千万千瓦的核电;一万多公里的高速铁路、众多城市的轨道交通;三网合一的新一代无线电讯网和各种数字化、智能化终端设备;数量庞大、品种繁多的加工设备、环保设备,冶金、化工、采矿装备和大型工程机械;每年数以百计的民用飞机和百万至千万计的汽车等。
这些巨大的经济发展机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最可贵的“国家资源”。这些机会应该同样给中国企业,成为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大舞台。
但现实中,我们一方面要求企业自主创新,另一方面却宁可将巨大的发展机会“拱手让人”而不愿留给中国企业。这种情况几乎在各个行业都存在。
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发展政策与创新政策“两张皮”。管发展的部门渴求的是国外先进技术,关心的是速度、希望一次成功,不相信本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也不愿意分担本国企业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管创新的部门追求的是国家增加科技投入,关心的是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对如何争取利用经济发展机会重视不足或者也无能为力。
发展政策与创新政策不协调、发展与自主创新“两张皮”,表现出了一种悖论,一方面国家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投入,致力于提高本国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不少重大创新领域、创新项目和新产品订货又往往不支持本国企业的技术实践。
在“自不如人”、“技术自卑”心理的支配下,即便国家要求招投标,甲方也会有针对性地巧妙设置“首台首套”或其他门槛,目的是“准确地”将本国企业拒之于门外。在强大的跨国公司面前,本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市场通道从源头已经变得十分狭窄。比如,在规划中国高速铁路时,一开始就在选用德国方案、法国方案还是日本方案中作比较,本国企业竟然根本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
甲方表现出了很强的崇洋心理,对本国企业的技术能力缺乏信心、不愿意给他们提供工程实践的舞台,让本国企业一次次遭受歧视和挫折。中国改革发展创造的巨大市场,其中高技术含量的部分中国企业没有分享更多,大部分都让给了外国企业,从需求一方没有给本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对创新的企业来讲,比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给它提供创新机会和“市场出口”。如果把“出口”堵死了,创新的源头就窒息了。因此,必须统筹经济发展战略与自主创新战略,如何动用国家资源支持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持本国企业创新,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大战略。一个带有示范效应的做法是,通过国家订货或准国家订货等形式,给国内企业创新提供重大工程实践机会和创新产品的市场出口。
经济快速发展期,是技术追赶的黄金期;中国是经济大国,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有足够的国内外资源支持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如果我们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真的确立为国家意志、国家战略的话,那么,就应该动员国家资源促进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必须“以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于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以科技发展规划为支撑”,调整好两者关系;必须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鼓励更多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通过国家订货或准国家订货等形式,从庞大的国内需求一方,给企业创新提供市场和工程实践的舞台。
现在中国正成为世界创新技术的实验场,在跨国公司母国还没有完成工程化过程的创新,例如磁悬浮轨道交通、第三代核电等都可以引进,为什么不能给中国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多的尝试机会呢?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复兴的重大战略。技术创新必须以体制创新为条件,认真解决障碍企业创新的体制和政策问题。只要将各个社会主体创新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起来,创新型国家就将指日可待。□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