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7月26日电记者储皖中25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10部门共同拟定的《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即日起正式实施。
执行联动机制是以共同签发的实施意见为载体,以“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界协助”为特征,通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工商登记、贷款融资、置产置业、出境等方面采取限制手段,使其在日常生活、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空间受到全面、强力挤压的情况下,主动履行义务。
根据实施意见,法院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通过舆论监督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