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一名男子在工地干活时,突然中暑,不幸死亡。经过协商,其所属的工程公司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21万元。
前天早上,55岁的申某从位于栖霞村的家里出发,来到仙林大学城一处工地上打工。这是他第一天来上班,所以干得格外卖力。
栖霞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请来法医对尸体进行化验,确认其死于高温下工作导致的重症中暑。
申某家属认为,申某所属的工程公司未和其签订用工合同,且对工人在露天高温下工作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存在一定责任。在民警的督促下,双方达成协议,工程公司一次性赔付家属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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