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劳动监察部门走进东莞工厂,揭开工厂用工“作弊”伎俩——
两套考勤卡倒腾掩盖非法用工
民声热线
东莞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相当发达,然而,在这发达的背后却隐藏着许许多多工人的汗水。
某些违法企业不仅超时用工,克扣工人加班工资,更用“两套考勤卡”或者收买工人等各种不法手段躲过劳动监察部门和客户的检查。
昨天,本报记者与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一同前往东莞一家手袋加工企业,目睹了监察部门执法的全过程。
检查
工人反映每月加班近百小时
笔者随执法队来到东莞东城主山杰仕手袋制品厂的大车间,二百多名工人正在紧张地加工各类皮袋。
“早上8点到中午12点,然后是1点到傍晚6点,最后是7点到9点半,有时候赶货的话还要到11点以后,周六也是如此,只有周日晚上不用加班,加班到11点后有3元的夜餐费,一个月可以休息一到两天。”一位来自贵州的廖姓女工说,手中仍然不停地把一个个手袋的底用缝纫机缝上。
据反映,这个厂的工人每天的加班时间都达到了3到5个小时。每个月就是接近100个小时了,显然大大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
工作如此劳累,廖女士每个月工资1500到1600元,“其实我也算是比较满意的了。”据记者了解,跟其他工人相比,廖女士的工资确实不算低,例如一位进厂四个月的王姓工人,加班时间跟廖女士相似,工资就要少得多了。“由于押了一个月工资在老板那里,目前才领了两个月工资,第一次600多元,第二次800多元,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呢。”
工人们普遍反映,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一无所知。一位姓张的工人向记者说,自己也曾经去会计那里问加班费和计件的工价计算的具体方法,但会计说这是公司机密,不能向工人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3日,也就是记者采访的一周前,东莞市劳动局东城分局还曾经向该工厂发出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揭秘
企业作弊耍“瞒字诀”“骗字诀”
为了应付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东莞一些涉嫌非法用工的企业常常会想出各种伎俩在各种材料上作弊。
例如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有些企业就会隐瞒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白天上班打卡,晚上加班和周六日加班不打卡;又或者干脆用两套卡,白天一个,晚上一个,这样晚上的卡所显示的加班时间就很可能不会超过法定的36小时了。
有的企业还可以在工资上做手脚,面对劳动监察大队的质问,“杰仕”的李经理就辩解:“我们厂其实并不是没有加班费的,只不过我们把它称为"加班津贴",一个小时是1.6元。”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何柱坚队长却并不认同:“按照法律规定,"加班费"和"加班津贴"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企业一定要给的,后者则不一定要给。况且,杰仕手袋制品厂与工人签订的合同上写明计时工资是4.12元,按照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应该是正常工资的1.5倍,也就是6.18元;周六日的加班工资应该是正常工资的2倍,也就是8.24元,杰仕的标准还是远远低于法定标准的。”
其实,有不少下订单的客户,诸如迪士尼、沃尔玛一类的大型公司,他们比较注重劳动者权益,因此在签订定单之前都会派人到工厂调查对方的用工情况,这样的调查被工人们称为“炼厂”。
违法企业对此也有自己的“绝招”。他们会招来一些可信的员工让他们背各类法律法规,例如加班费多少都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那样说,检查的时候还将大部分员工都放假一天,检查完了再回来继续上班。
为了让员工们不说真话,公司还会给抽查的员工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工人们看来,帮老板欺骗客户也并不是什么坏事,一位电子厂的工人向记者说:“通过了检查,老板高兴,大家也有活干、有钱赚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比没活干强吧。”
反思
监察执法“权不够言不顺”
据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何队长介绍,东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部分企业存在非法用工的情况。然而,劳动监察部门的人手却并不足够,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才十几位工作人员,而整个东莞市有两万多家企业,即便加上各地分局的人员,人手调配仍然会有一定困难。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事权和职权并不是很对等,我们在向企业索取加班考勤表和加班工资统计资料的时候,有些企业甚至会采取拖延的办法阻挠我们的检查,但是我们却没有强制权,导致取证遇到一些困难。”
另外,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也有要完善的地方,何队长认为:“当前的劳动法规不够完善,现行的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实施的,针对的更多是国企的情况,而当前私营企业发展迅猛,劳动法的针对性不够强。”
本报记者 戎明昌 实习生 钟达文
通讯员 陈艳红
图:
千千万万间这样的工厂及其里面的工人,支撑了“中国制造”的神话。 戎明昌 陈艳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