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8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在此之前,行政复议一般采取书面审理方式。缺少当面对质,审理方式不透明,容易给申请人“暗箱操作”、“官官相护”的错觉。而现在的公开审理和听证方式使老百姓和行政机关能够平等地面对行政复议机关,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彻底解决,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贵州黔西南
官民同台辩理 听证就像开庭
旁听席上的村民代表。
听证会场。
村民代表在陈述。
副县长在答辩。
本报记者 孙海涛
8月3日,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兴义市,一场村民不服县政府决定的行政复议听证会在这里举行。
因征地纠纷未能达成共识,兴义市莲城镇东北社区4组向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州政府根据8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全州30多个科、局的法制部门负责人都来参加旁听。
听证会持续了近5个小时,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以及代理人激烈而有序地相继展开陈诉、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审理规程颇具法庭意味,会场气氛肃穆。
会后,村民代表黄云生很有感慨:“我们来了4个村民代表,虽然只能有两个坐到台上,但是想说的话基本上都说出来了。州司法局还特意给我们聘请了律师,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
被申请人代理人、副县长张颖认为,通过面对面的举证和辩论,进一步向村民阐明了国家政策和决策依据。听证会的效果非常好,对今后依法行政是进一步的督促。
本报记者 孙海涛摄
河北石家庄
听证注重协调 尽力争取和解
本报记者 王明浩
8月1日上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刚刚生效,石家庄市政府就有一家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依法公开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在历时一个半小时的听证过程中,听证人员依照程序进行询问,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了陈述、举证和辩论,记录人员详细记录并辅以全程录音。第三人、旁听席一应到齐。
在听证会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等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针对焦点问题逐一展开调查,突出对证据的质证。听证过程中,办案人员注意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争取和解。
石家庄市政府法制办表示,采取公开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的方式,既实现了复议公开,又消除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误会和纠纷,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怨气,提高了行政复议的效率,力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行政机关,节约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今年截至7月底,石家庄市政府共接受行政复议申请97件,受理92件,已审结74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32件,撤销4件,责令履行2件,终止及其他处理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