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的两条收费公路就成为收费的标本:京石高速公路在盈余近6亿元以后仍在继续收费,机场高速公路在过去14年里更是创下投资12亿收费上百亿的“奇迹”。
两条公路原本都是政府还贷路,中途被转给了首发公司,收费期限也大大延长。收费公路在一些机构那里,正越来越成为垄断和暴利的工具。有人大代表与京石公路收费“较劲”15年,却一直得不到有关该公路投资和收费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给的修路贷款的信息每年都不一样,有时说12亿元,有时说11亿元。还钱多少,也是一次一个说法,有时说剩8亿,有时说剩6亿。直到有关部门的审计结果出来,才知道早已赚得流油了啊。
利用收费公路大肆敛财的做法,亵渎了法律,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障碍。它不仅大大提高了区域经济之间的物流成本,阻碍了区域间经济的互补,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制约了旅游、运输等与交通行业密切相连的行业的发展。同时,收费公路还衍生出来了一系列腐败问题。转让、收费,一系列过程的暗箱操作,直接导致了收费公路大量成为地方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一些公路违规收费,公路转让经营权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也借此突破政府还完贷款收费即中止的底线,使收费公路延续不断地成为向社会吸取的“提款机”;一些公路将大量收费挪作他用,以此作为提高收费标准并拖延收费期限的筹码。比如据有关部门对某省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查显示,在74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到了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最长的还款期限达到了756年。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