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8月21日电(记者高路)劳动报酬由老总“拍板”,生产指标由经理制定,这样的情况今后在上海将不再合法。上海日前出台《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明确规定九类劳动权益不能由企业老总或管理层单方说了算,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这九类权益分别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根据《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内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