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 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价格的透明度,禁止价格欺诈,8月1日开始,南宁市施行了《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记者对《规定》执行情况调查时发现,大多楼盘未执行《规定》。
8月22日,记者随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很多楼盘执行该《规定》时大打“折扣”,仍有少数楼盘没有执行《规定》。
企业执行《规定》打“折扣” 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的绿都·锦江汇,公示出来的《价格表》严重“缩水”,除了公示房号、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和总价项目外,其它如所售商品房用途、结构、套内建筑面积、公推建筑面积、计价单位、是否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以及《总价款外收费(应缴费)表》等均没有公示。尽管公示项目不全,但该楼盘制作的《价格表》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他们将按揭单价和总价、一次性单价和总价也进行了公示,使购房者对每种付款方式一目了然。
随后,检查组一行又来到了位于西关路85号的绿城·翠堤湾,在售楼部入口处,一块白色的《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提醒牌十分醒目,提醒牌处悬挂着《价格表》,经检查发现,该楼盘制作的《价格表》相对规范,但也有小幅“缩水”,另外,计价单位的数据显示也不清晰。
在盛世·联邦广场和慧谷阳光,检查人员在售楼部没有看到提醒牌和《价格表》,但两个楼盘的销售负责人均表示知道《规定》。盛世·联邦广场负责人称提醒牌和《价格表》正在制作过程中,并提供给检查人员公司设计的提醒牌样板;而慧谷阳光的负责人称他们已按《规定》对价格进行了公示。可检查人员发现,该楼盘所称的价格公示,实际上是放在办公桌上的文件夹,里面夹有价格表,但这并不符合《规定》要求——在显著位置悬挂提醒牌。此外,《价格表》也没有张贴或悬挂出来。
公司负责人对《规定》不重视 通过检查发现,企业执行《规定》之所以打“折扣”,跟企业领导人的态度有着相当重要的关系。
“我们没有看见过《规定》,所以做得不够规范,让我们复印一份《规定》,然后按要求重新制作一次。”对于检查组查出的问题,绿都·锦江汇的销售部经理表示会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该公司是不是真的没有接到《规定》呢?经检查人员查实,《规定》已经送达给该公司,制作之所以不规范,应该是企业负责人拿到文件后,没有重视,只是传达了要明码标价的规定,而未将《规定》发放到具体制作单位。
物价部门给一周时间整改 据介绍,本次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从8月20日开始,目前共检查了17家楼盘,其中,天池山、联盟新城、倚林家园因为完全没有执行《规定》,而被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其它楼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价不规范,因此都是口头要求整改。
检查组负责人表示,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必须在一周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一周之后,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仍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误导甚至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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