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多见
本报讯8月20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将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莆田《云霄阁书库》网站经营责任人姚某祥、刘某山执行逮捕。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介绍,因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尚不多见。
2007年2月,莆田市版权局调查发现,2003年以来,《云霄阁书库》网站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有的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动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网站生意红火,浏览网民众多,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案发前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每天有20万人次的在线网民观看。姚某祥、刘某山则通过《云霄阁书库》网首页开辟的有偿广告获取经济利益。
莆田市版权局遂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据警方介绍,今年30岁的姚某祥,是莆田市涵江区人,大学文化,与同案犯41岁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刘某山,通过QQ聊天相识。二人在聊天中谈到都喜欢在网上看小说,一段时间后有了共同语言,就开始商议创建网站,一方面为了自己浏览方便,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开网站挣钱。2004年1月二人共同出资建立了《云霄阁书库》网站,网站主要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及书库论坛与用户开展交流,由姚某祥负责技术上的维护和宽带管理,刘某山负责网上书库论坛及信息内容发布及网页更新。
郭宏鹏 梁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