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王献军
“控局”、“控价”是开发商惯用的两种销控手段,目的是为了从购房者口袋中“掏”出更多钱。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了《郑州市商品房认购管理办法》。该办法10月1日起实施后,“倒号”、“囤积房源”等开发商企图操纵房价的惯用伎俩,都将变得不再灵光。
【新规亮剑】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买房
“通过控局、控价,玩订购的猫儿腻,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段。”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所谓的控局、控价,就是为了保证好坏房子都能卖,赚取更大的利润。一方面,开发商会先卖户型、位置等条件不是很好的房子,好位置、好户型的房子暂时封存,留到后期卖出更高的价钱;另一方面,则是囤积房源,开盘价格较低时,仅仅销售一小部分房子,大部分则要留到接近现房、最贵时出售。“订购”是这些不道德的开发商惯用的托词。如果遇到有疑问的购房者,售楼人员往往会解释,整栋楼已被团购或认购,同时暗示现在销售的几栋楼在价格等方面拥有更大的优势或优惠空间,诱惑购房者挑选条件不太好的房源。
“办法实施后,开发商必须在售楼部设置与电子楼盘信息表同步的楼盘动态销售栏。”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将房源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可以有效解决开发商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遏制部分开发商囤积房源、恶意炒房,造成房价虚假上涨的情况。说明白一点,就是为了打击部分开发商通过“假订购”囤积房源,制止楼盘销售人员倒卖房号赚取差价,维护购房者的正当权益。
目前,市民一般选到中意的房子后,会先付部分订金或定金,而这些信息在楼盘信息表上暂时还无法显示。新办法弥补了这个缺陷。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10月1日前,房管局将会加以改进,楼盘信息表上,除了显示房屋目前已有的“可售”、“已售”、“法院限制”三种状态外,再增加“预订”状态。届时,开发商的一些不法伎俩,将无处遁形。“目前,针对开发商违规预订的处罚措施,也在制定之中”。
【新规要点】认购也要在网上“亮牌”
根据管理办法,从10月1日起,开发商接受购房者认购时,必须通过联机备案专网,签订统一格式的认购协议,并自动在房管局备案。当然,认购协议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直接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认购协议的流程是:购房人与开发商确认,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在线填写,购房人设置密码并在网上提交后,自动生成商品房认购协议编号。开发商通过专网打印商品房认购协议,管理系统将同时自动记载相关信息。最终,在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的楼盘信息表上,就会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经预订的信息。
其他购房人登录郑州房地产网,就可以查询已订购、已销售、未销售及被查封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楼号、建筑结构、层数、房号、用途、户型、建筑面积、已销售或拟销售价格等。同时,小区的规划平面图、建筑分层平面图以及开发商的“五证”等信息也会显示。
一套房最多“认购”两次
为了防止开发商囤积房源,管理办法规定,认购协议的有效期为15天。在这期间,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购房人的信息和房屋坐落信息,应当与认购协议中的信息一致。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的,认购协议自动解除,该房的网上信息将恢复到“可售”状态。
办法规定,认购协议签订有效期内,购房人想变更认购协议,开发商应予以配合;开发商想变更认购协议,应征得购房人同意。认购协议内容变更时,应通过联机备案专网,输入密码,网上提交,联机备案系统将自动变更。变更认购协议中的购房人,视为解除协议。
为防止开发商“作弊”,办法规定认购协议解除不能超过两次。认购协议解除两次后,联机备案专网上,将不允许同一套房屋再次认购,该套房屋出售时,必须直接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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