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照9月8日讯 日照市岚山区一对新人被闹婚人推搡到公路上,不想被一拖拉机撞伤,因无法明确具体的推搡人而导致无法判定责任承担人。9月6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拖拉机驾驶员因弃车离开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而推搡新郎的众亲戚则没有确定责任。
今年7月16日是徐某与孙某的大喜之日。上午11时许,一对新人在其村后公路南侧下车后,即遭到参加婚礼亲朋好友的围困嬉闹。此时,王某驾驶拖拉机由东向西行驶,为绕开前方靠右侧停放的车辆而驶入对方车道,并用左后视镜将新郎徐某挂倒,王某继续驾车向前驶入30余米后,弃车离开现场。徐某于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所受人身伤害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徐某在非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被婚礼参加人员推搡嬉闹而致交通事故,因无法明确具体的推搡人而导致无法判定责任承担人,徐某对此也放弃诉讼请求。被告王某在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反而弃车离开现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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