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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涨的房价,不少开发商采取各种手段“捂盘”。(资料图片) |
新华网武汉9月9日电(记者沈翀)近日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房地产市场上各种捂盘、抬高房价的行为,规定开发商捂盘惜售将被撤销预售许可,且该商品房项目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预售许可。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发卡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加快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建设速度,及时上市销售。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应当一次性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规划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应当切实做好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除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时间等内容外,还应当明确开盘销售时间、销售价格、价格执行时间、认购选房方式等,确保销售活动公开、透明、公正。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开盘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预售方案执行,全部房源对外公开销售,并及时、全面、准确地公示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等信息。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已组成检查专班,在全市范围内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其不良行为将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降级或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南京金域中央街区项目地产开发商因为多次“借故”推迟开盘时间,涉嫌囤房惜售,8月7日被南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勒令项目停盘6个月,并且明确在恢复销售的时候不能涨价。南京市民在为政府这一利民举措叫好的同时,对开发商捂盘惜售、抬高房价这个已发展为国内房地产市场较为普遍的现象仍感到忧心。如何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成为各地政府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近几年来国内房价上涨迅速,面对高涨的房价,不少开发商采取各种手段“捂盘囤房”,这也被许多业内人士和消费者归为造成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囤房”的危害不仅仅是制造了房源的紧张,哄抬了房价,而且在潜意识里弱化了住宅的居住功能,把其异化为高档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