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服务”促历史性转变
乡镇政府是最贴近基层的一级政府机构。
受访专家认为,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可从经济、社保、公共事业、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具体分解为七大职能。
一是,支持和指导村民依法自治,提高村级组织带领农民致富能力。帮助农村基层建立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服务各种专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宣传推广应用型科普知识和技术;引导和监督涉农中介组织、事业单位和企业对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市场服务。
二是,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比如协助建立和完善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乡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减轻农民的后顾之忧。发放国家优抚和救助金,协助扶贫、减灾工作。
三是,共同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包括地方病)和防疫、动植物疫情监测和预防及农业灾害防治、农业技术公益性推广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耕地质量测报预警、国土资源管理、农村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是,负责落实城镇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负责镇与村之间道路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做好农村的饮用水、用电及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保护农村生态和环境,组织土地整治、水土保持,植树造林。为农民致富、农业增产,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自然、人文环境;提高公共卫生质量,引导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护和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和文体活动。
六是,协助落实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
七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乡村,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实际上,这些管理和服务职能几乎都属于乡镇政府的现有职能。但由于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在直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带来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忽略了公共服务,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方面偏颇疏漏甚多,造成了因为公共服务短缺或者质量低劣形成的“治理危机”。现在就是要使乡镇政府从经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的角色中退出来,重新回归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定位上来。
赵树凯说,对于中国的基层政府来说,将其直接介入市场运作、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转向发展社会事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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