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超生者也需缴社会抚养费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据《潇湘晨报》报道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大幅提高了超生处罚标准。
对重婚生育者:
征年收入6至8倍社会抚养费
新修改的条例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违法生育者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另据了解,计生部门当前在工作中遭遇不少涉嫌违法生育人员拒不承认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非婚生育状态下,女方为保护男方而不愿提供情况,男方则百般抵赖。《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此专门作出规定,“对有一定证据证明违法生育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当事人拒不承认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并做好保密工作,当事人应当配合。”
对赴港超生者:
回内地照缴社会抚养费
在9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香港媒体记者问:“湖南人有到香港超生,该怎样进行规范?”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到香港超生的回内地,一经查实,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国家公务员到香港超生,一经查实,除缴交社会抚养费外,还要按党纪、政纪严加处分。
孕妇到香港产子的原因相当复杂,有的为了小孩能获得一张香港身份证,有的为了孩子日后能便捷地往国外发展,有的为了能够享受香港的医疗服务和社会福利,有的为了到港超生。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请示国家人口计生委,到香港超生仍然将受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地方人口计生法规制约。
(责任编辑: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