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独占楼顶晒台?
我住在一个小区单元楼的三楼,秋冬季节,我和其他业主都习惯将衣物、被子等晾晒到楼顶的晒台上。不久前,住在顶楼的刘某擅自将通往楼顶晒台的通道给锁上了,使我们楼下的10户居民不能上楼晾晒衣物。我们派代表与刘某协商,要求他打开通道,他却不同意。请问:我们能要求刘某打开上楼顶的通道吗,他能否独占楼顶晒台?读者:张平
张平:
你们可以要求刘某打开通往楼顶的通道,他不能独占楼顶晒台。
刚刚生效的《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由此可见,你们虽然住在楼下,但你们和刘某一样对于楼房专有部分以外的包括楼顶晒台在内的所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你们有权在楼顶的晒台上晾晒衣物,刘某擅自将房顶的门锁上,使你们不能通往楼顶,其行为已经对你们构成了侵权。对于物权的保护,《物权法》规定了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很多种保护方法,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永杰李子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