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住房解困情况要向人代会报告
本报济南10月23日电(记者苏长虹)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为“硬指标”,并且每年必须向同级人代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山东省政府对全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并对城市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城市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同时,山东城市政府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各级财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