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落下地板砖12户业主成被告
安报讯(记者张可实习生武馨) 郑州市民高女士遭遇飞来横祸,在自家小区与人聊天时,竟被楼上坠落的地板砖砸到头部,以致造成头盖骨粉碎性骨折。由于找不到“凶手”,高女士一怒之下,决定将事发处郑州某小区10号楼的12户居民统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12家被告共同赔偿其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5996.1元,还要求12家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
高女士称,2007年5月5日上午,她在小区10号楼单元门口正与邻居聊天时,被从楼上掉下的地板砖砸在了头顶部。高女士当场休克,不省人事。因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及时将高女士送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高女士头盖骨为粉碎性骨折,创口达10厘米。因抢救及时,高女士幸免一死,但落下了严重的脑震荡,记忆力、视力严重下降,生活不能自理等后遗症。这已经严重影响了高女士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女士想找地板砖的“主人”索赔,但10号楼的居民无一家承认地板砖是自家的。
高女士一怒之下,将10号楼的12户居民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
由于找不到侵害人,整栋居民楼住户成了被告,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根据国家关于高空坠物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高女士这样做是会受到法律支持的。高女士作为受害者,在找不到侵害人的情况下,可以将可能造成侵害的人集体起诉,同时,如果12家被告业主能证明在侵害发生的这一时间段不在现场,不可能造成侵害,可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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