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高诒茜)记者昨天从省和广州市物价局联合召开的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在近期省市联合开展的整治商品房交易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广州地区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中存在着“涉嫌欺诈诱骗交易、明码标价不规范和强制收费”等四大问题。
省、市物价局有关方面负责人强调,将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存在问题拒不纠正或利用交易进行价格欺诈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四大问题逐个看
涉嫌以欺诈手段诱骗交易
在宣传单张中或在格式文书中将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谎称为政府规范;套用不规范的政策文件;高于明码标价所标示的价格销售等。
明码标价不规范
部分楼盘明码标价工作过于简单,未按照明码标价的格式制作。有的只在购房合同范本及有关说明书中载有商品房价格,未制作公示价目表;有的楼盘虽然设有“收费项目明细表”,但标示项目简单,没有项目明细、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也没有标示监制机关、投诉举报电话、企业物价员、投诉内部电话等;有的在服务台前面贴一张过塑的价格表,位置隐蔽,字迹细小,阅读困难。部分楼盘未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制作和公布《相关信息公示表》。
违反规定,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部分房地产企业在交易时,不逐一标明收费项目的性质,将自愿选择项目和强制服务项目混在一起,把自愿选择项目转为强制服务项目并收费,如:权证综合服务费、综合费、确权办证费等;将自愿选择的“代收代支”的装修余泥清运费,通过强制约定“统一清运,不作退回”等,变该项目为强制性收费。
在价外收取名目繁多的律师费、公证费、配套设施费等费用
在交易环节涉及的收费项目有: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公积金代理费,公证处收取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费、委托书公证费,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银行收取的抵押合同工本费,还有应由开发商交纳的测绘费,应进入房价的直饮水初装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