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是我党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对行政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大部门体制的提出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沈阳市探索建立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年来的改革实践,体现了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方向性要求。
从沈阳五年来的改革实践看,探索建立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这样相对集中市、区行政审批资源,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实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有力地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促进了沈阳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要用建立大部门的思路整合政府机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拓展政府的服务功能,为促进沈阳的跨越式发展,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作出新贡献。
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关键
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自2002年起,沈阳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切入点,持之以恒地进行探索。按照“理想化、彻底性”的工作目标,五年来沈阳市所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之大,之彻底,是沈阳历史上第一次,在全国也比较少见,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志和决心。
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从2002年开始,沈阳市先后建立起七个集中办理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在审批制度改革和改善发展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来分散到各区审批的体制制约了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在总结近年来经验教训和借鉴发达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建立了全新的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于今年2月25日启用。目前市政府保留的110项市级审批项目,除已集中审批的三项审批项目外,其余107项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另外,市发改委等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成建制进入服务中心,统一对外行使审批职能。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
沈阳市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这个大部门,重要职责是协调全市1+14个中心部门内的审批事项,健全中心内部及中心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服务中心这个大部门建立以来,减少了部门间的权限冲突,简化处理公务的手续和环节,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即时办结率达到了95%,创造了沈阳历史上最高的工作效率。
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目的
是拓展政府的功能
我们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总体要求,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大部门建设上实现五个新突破。
——在中心大部门职能定位上有新突破。整合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逐步解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界限不清等问题;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审批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完善服务中心建设,把市、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权的唯一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事业单位和老百姓。
——在清理审批项目上有新突破。对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年检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将能下放给区、县(市)、开发区的审批权尽快下放,能交给中介组织的权力尽快移交,能交给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管理的权力尽快转交,最大限度地把沈阳的行政审批项目降到一个最低、最合理的水平。
——在简化审批程序上有新突破。推行“一审一核”的新审批体制,逐步下移审批权力,减少审批层次;推行审批前置要件“一表制”,简化基础审批环节;推行“并联审批”,各审批部门同时介入,联合勘验,统一审批。
——在提高审批效率上有新突破。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复杂审批事项的传递时间;通过完善“电子政府”的建设,提高审批的一次成功率,提高审批事项的即办比重;通过强化大项目全程代理制度,减轻重大项目审批的复杂程度,保证最短的审批时限。
——在规范审批行为上有新突破。制定行政审批基本规则,固定审批事项标准流程,规定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实现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管理。在推行审批专员制度的基础上,整合行政资源,探索大部门集中统一行使审批权的新体制。(作者为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