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彭静岳娟)今年4月26日,陕西省供销储运公司总经理李全忠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请”到了西安市检察院,面对检察官胸有成竹、有的放矢的提问,李全忠很快交代了自己因买房侵占单位公款10万元的犯罪事实。
8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全忠有期徒刑五年。这是西安市检察院运用案件线索初查评估分析机制成功侦破的一个案例。
今年年初,西安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查处工作中推出了案件线索初查评估分析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该院反贪局成立了由部门领导和侦查骨干组成的“案件线索初查评估分析小组”。评估分析小组首先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据线索的内容详略、性质情节、举报人情况等要素进行“可信度”评估。然后,对初查条件较为成熟的,由评估分析小组提出侦查建议,选出突破口、切入口,择定介入方式、侦查路径,形成初查方案,进行“可行性”指导。
据该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刘安德介绍,今年以来,侦查一处共受理线索19件,其中评估小组认为13件具有可查性,立案侦查11件15人,初查成案率84%。
评估分析制度同时规定,对热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实行优先评估、同步评估。今年3月,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了一份反映教育腐败的举报线索,举报陕西建筑技工学校副校长秦某涉嫌受贿。评估分析小组在接到线索当天便进行评估,并在初查方案中建议首先摸查供货人,最终一举查清了秦某在负责购买教学仪器时,收受供应商大额“回扣”的犯罪事实。
据悉,今年前9个月,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7件,已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其中大案19件,涉及城建、教育等热点行业的案件占到了立案数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