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再推“十项服务承诺”
本报讯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实行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近日又向社会公开了方便群众诉讼的“十项服务承诺”。
这“十项服务承诺”包括:一是向社会公示全院法官照片和身份,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在立案大厅、审判场所设立当事人休息区,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信访、诉讼环境;三是公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等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引导当事人正确参加诉讼;四是实行立案、收费、审批实时服务;五是继续实行双休日立案措施,对隐私案件、残疾、年老体弱等特殊当事人的案件,实行电话预约立案或上门立案;六是设立速裁合议庭;七是案件立案后即排出开庭时间、地点,开庭三日前在该院网站上和户外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八是实行巡回审判,对当事人出庭确有困难或者有其它情形的,法官直接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九是落实司法救助资金,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依法对其实行司法救助,准许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十是设立信访接待室,固定专人,每周一由院领导带班接访。
王志高 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