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服法简化审理 湖北十堰原市委副书记蒋显福受审 本报仙桃11月13日电(记者周泽春 通讯员王文静李华)今天,由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的十堰市原市委副书记蒋显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汉江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8月至2006年12月,蒋显福在担任十堰市郧县县委书记、十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十堰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黄某、包某等17人共计32万余元的贿赂。因蒋显福及其辩护人对出示的证据和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在征得蒋显福同意的情况下,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审理。
在最后陈述阶段,蒋显福剖析了自己的犯罪根源,落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表示认罪服法,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