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不断变化证词
就在靳超一审被判有罪的同一天,后来列为犯罪嫌疑人的王玉军也被判有罪。
一分检对王玉军的指控内容和靳超基本相同,2000年8月19日,王玉军为逼取口供,在靳超打、烫张建设的过程中,也参与了打、烫,造成张的截肢。罪名是刑讯逼供。王玉军本人始终否认指控。
2006年4月17日,一中院认为一分检以刑讯逼供罪起诉不当,最后判定王玉军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一中院判定王玉军有罪的证据和靳超的证据基本一致,核心证据是张建设和焦耀兵的证词。
一个事实是,张建设、焦耀兵的证词对于王玉军是否涉案的描述前后矛盾。2004年以前的3年多时间,张建设在接受大兴检方询问、向上级反映的材料中都声称,打、烫他的人是一位20多岁年轻的、穿一杠一星警服的警察。2004年下半年,张建设的证词开始多了一位“高胖的警察”(王玉军身高一米九有余,体型偏胖)。
另外,焦耀兵于2004年12月7日在大兴区环美宾馆接受检方询问时,两份笔录里都只有靳超打、烫张建设的内容。此后,焦耀兵涉嫌参与故意伤害张建设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在北京市看守所,检方对他做了3份讯问笔录,每一份都有王玉军参与打、烫的内容。
张建设、焦耀兵证词的矛盾,让王玉军是否涉案的调查进展缓慢。
2006年5月12日,王玉军辩护律师张燕生找焦耀兵取证。这次,他又说没有看见王玉军打人、烫人,再度翻供。张燕生让焦耀兵下次开庭时出庭作证,但在2007年1月15日开庭前焦耀兵失踪了。
开庭时,张燕生提供了焦耀兵的那份证词,证明他没看见王玉军打人、烫人。一分检也提交了一份焦耀兵更新的证言,这份证言中焦耀兵说,他在一审时的证言是真实的,之所以对律师翻供,是因为受到律师威胁。他也不愿出庭作证。
三方联合赴冀取证
关键证人焦耀兵不见踪影,王玉军的案子迟迟无法再次审理。这一晃就是9个多月。
今年10月中旬,王玉军的辩护律师张燕生、毕文胜收到北京高院通知,法院将带领检察官、辩护律师一起,到河北省万全县焦耀兵的老家,调查焦耀兵的证词。
10月24日,他俩和检察官、法官一同前往河北省张家口市见焦耀兵。
7年前,焦耀兵只有15岁,贫穷的家庭使他不得不早早地辍学,外出打工。他到北京培训十几天后,于2000年8月1日成为红星派出所保安员,后来目击张建设被打。
当天晚上8点多,法官一行到万全县的一个山村,焦耀兵的家在村子的一个土坡上。等了一会儿,焦耀兵到家。
那天,检察官、律师都不被允许提问,法官的询问持续了2个多小时,焦耀兵多数时间低着头。这一次,他做出一个全新版本的证词。他说,王玉军只打了张建设,没有烫,而且打的部位集中在肚子。
法官邀请焦耀兵参加11月6日的庭审,不过他说再考虑考虑。11月6日,北京高院没有再次开庭审理。
11月13日,张燕生收到法院通知,第二天宣判。
昨天上午9点多,北京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王玉军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宣判时,王玉军弟弟王玉立的脸色慢慢暗下来。庭前还不断和记者说话的他,拿到判决书后沉默了。
张燕生说,她将会为王玉军进行申诉。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
昨天上午,王玉军被判有期徒刑10年时,张建设的父亲张小银正在河南省商丘市(张建设服刑的地方)为儿子的国家赔偿奔走。
由于法院判定张建设的伤残是由警察刑讯逼供造成的,今年4月,张小银代张建设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提出国家赔偿,该局同意受理。
张小银说,他已经给儿子拍了照片,并递了材料给商丘市劳动局,让他们给出具一个劳动能力鉴定。
此次,张小银特意从北京赶到商丘办一些鉴定材料。62岁的他平常在北京收废品,以养活老家的老伴、大儿媳妇和两个孙女。
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之后,张小银将返回北京,将材料交给律师马俊英。
马俊英说,种种原因,他没有在审理靳超、王玉军案时附带提出民事诉讼。不过,在靳超、王玉军被判有罪以后,张建设的国家赔偿申请已被接受。经过初步的计算,他将提出总额97万元的赔偿。
目前,只待相关鉴定材料齐全,张建设签字后就可以提交给大兴分局。
而张建设于2001年12月18日,被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罪名是抢劫、盗窃。他已被遣返回老家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刑期已过7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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