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家生产的“鼾立停”。 |
化妆品厂竟生产鼻炎“药品”
深圳新闻网讯 化妆品厂家怎能生产出治鼻炎“药品”?两种不同口味维生素片又怎会是同一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轰轰烈烈开展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些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一些保健器械冒充医疗器械的现象。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通过本报向市民披露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欺骗消费者的诸多伎俩,以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应做成熟的消费者,谨慎理性消费。
冒充伎俩之1
披着合法外衣招摇上市
案例: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福田区的某药店售货员推荐治疗鼻炎的“药品”鼾立停竟是卫妆准字号。后经药监部门查证,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利用化妆品的生产批号来生产这个产品,因此外包装标识的批准文号为“卫妆准字×××号”,属于化妆品。但该产品的说明书上叙述其“采用天然药用植物提炼而成”,“有效地解除了睡眠中呼吸暂停障碍,打鼾所导致的多种并发症状。”则全是药品的专用术语。药监部门立即对该产品进行了查处。
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监部门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些具有药品特征,但为躲避药品监管的产品往往披着“健字号”、“妆字号”或者“消字号”的外衣堂而皇之地上市。大多数市民在买药的时候,根本不看厂家,是药品还是食品也不会仔细看,因此很容易被蒙骗。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保健品、消毒品、化妆品的正式批准文号相应为卫健字、卫消字和卫妆字,批准权限都在卫生部,而具有治疗作用的药品则都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国药准字”批号。
药监部门提醒:在药监部门查处的非药品假冒药品的案件中,大多数产品的批准文号都是“健字号”、“消字号”或“妆字号”。违法企业假冒批准文号的手段五花八门,如申请注册的产品是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卫健字、卫消字和卫妆字,但是在销售宣传时却打着药品的旗号,声称具有疗效。由于这类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没有严格要求和检验,质量难以保证。而其生产成本低廉,成品走向市场后又以药品的价格销售,获得丰厚的利润,因此消费者要购买时,要看清批准文号,避免购买到不安全的产品,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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