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老虎洞铅锌矿矿主张文武盗采国家钼矿近4年,非法开采收入1.697亿余元,近年来该矿先后有13名矿工死亡。目前,张已被警方拘捕。对此,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一赵姓副局长称,早知道张文武盗采一事,但不好管,也不想管。
虽说“不想管”是由“不好管”以及“有些事太复杂”等理由作支撑,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说出这样的话来,很难让人接受。报道说,“后来省局压下来,我没办法才参与了一下。”赵副局长的话说得何其轻描淡写!仿佛这不是其职责所在、分内之事,而是在帮别人的忙,“参与了一下”好像已属难能可贵,但“参与”的结果可想而知。
之所以“不想管”,赵副局长显然是进行过利弊得失计算的。之所以说“不好管”,自然是深知对方来头不小,如果管了,不会有什么好处,反而会得罪人;而如果不管,并没有人对自己问责,虽然公众可能会说三道四,但无伤大雅,不会触及乌纱。在趋利避害心理作用下,作出“不管”的选择。
实事求是地说,这位副局长说出了“早知道”、“不想管”的大实话,比起某些油滑的官员来,坦率得可爱。现实中,对于棘手的事、得罪人的事“不想管”的官员并不在少数,但人家却“我不告诉你”。
有关部门无疑应查清“不好管”的症结所在,弄明白到底存在哪些“难管之隐”,也应对“不想管”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同时,更应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对违法行为“不好管”与“不想管”的问题。否则,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不难看到,“不好管”是因为某些违法势力过于强横;“不想管”则在于很多情况下没能对失职的公职人员问责。说到底,还是一个如何对权力进行约束的问题。
也只有有效解决了对权力的约束问题,“不想管”一词才能尽快从官员的词典里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