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在执行和解上下功夫、做文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和谐执行,以11种和解工作模式,破解民事纠纷执行难题,促进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温县人民法院针对婚姻、财产以及“三养”(赡养、抚养、抚养)类民事纠纷案件,积极倡导和谐执行,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做为检验执行案件的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订不同的执行措施,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法,以该院已经建立的便民诉讼网络为依托,让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案外人参与案件的和解工作,采用“面对面和解、背靠背和解、上门和解、温馨和解、循循善诱和解、以案说法和解、亲友协助和解、民调参与和解、知名人士出面和解、众人说服教育和解、层层和解”等方法,以化冷峻为温情的执行方式,坚持情法并重,从情、理、法方面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办案中找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深入案情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解除双方积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自觉履行,该院执行的20余件追索“三养”费案件,经法院做工作,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将分期给付的费用通过适当的方式按期给付,不再让法院执行,真正作到案结事了。
温县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理念,也影响和带动了其他类型案件的执行。今年年初以来,该院的执行案件呈现“三多、一少、一无”的良好局面,即执行和解的多、自动履行的多、执结的案件多;采取强制措施的少;今年执行的500余件案件,自动履行和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65%,无一起不良反映和矛盾激化。(冯五国夏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