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原告购房户胜诉。
小董和小何是一对年轻夫妻,今年购买了一套复合式结构的房屋。等到要搬进去的时候,才发现竖在二楼卧室里的一根燃气管实在太碍眼,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于是,小董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对管道进行拆除重置。置业公司建议小董将一楼的厨房改为卧室,将二楼的卧室改为厨房。
小董和置业公司据理力争,置业公司又将“皮球”踢给了燃气公司。小董找燃气公司理论,得到的答复却是,安装的事情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图纸进行的,出了事情应该找开发商。小董夫妻俩于是将两公司告到永康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置业公司在小董的二楼卧室内铺设燃气管道,并直接通往三楼,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置业公司提出的将一楼厨房改为卧室使用的说法,不符合复合式房屋的结构及合理使用的特点。燃气公司也有义务对该管道予以拆除并改装。近日,永康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小董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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