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柱)“新办法的即将施行,大大抹去了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索马里海盗劫持人质事件在我们心里留下的一道阴影。”12月6日,即将出国打工的成都农民工张克明,得知《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将要实施,高兴地对记者说,《办法》中强调“出了事,派出公司要负全责”,这可让我们去境外务工再不会提心吊胆了!
四川省商务厅日前对外发布消息称,全国第一部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政府规章———《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8日正式实施。
即将实施的《办法》将按统一标准对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规范管理,最大限度保护对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法》对从事劳务经营的企业作了严格的准入限制。规定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组织招收劳务人员,应当持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业务内容等相关材料到省商务主管部门或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且,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从事直接招收劳务人员以及与对外劳务经营相关的活动。
针对近年来国际战乱不断、出国劳务人员人身安全易遭威胁和危害的现实,《办法》强调: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地)政府规定,要求境外用工单位投保以劳务人员或者其指定人员为受益人的境外医疗、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因境外犯罪事件、恐怖袭击、战争等造成的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办法》还提出,将实行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具体事件成立专项应急处置临时工作机构,牵头统一协调、处置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对外劳务人员在境外遇到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时,将实行“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护对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