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场所每两年需重新审核登记
■记者熊远帆
本报12月16日讯 近日,省文化厅向各市州文化局发出《关于文化经营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规定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年检的情况外,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
我省文化市场这些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网吧私自转让、娱乐场所违规设立和自行注销,演出单位非法从事演出活动,音像制品经营盗版严重等等。
根据我省实际,经请示文化部同意,省文化厅决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年检时间的情况外,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利用重新审核登记的机会,了解本地文化市场的发展动态,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引导本地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在核发文化经营有关许可证件时,在许可证件上注明证件有效期为2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者重大事件发生,需要对文化经营单位提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由省文化厅发文通知全省各地统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