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南省宣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将工作重心“下移”和前置,形成以劳动仲裁科为中心,以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保障所为依托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四快”解决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该市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对简单案件实行当庭裁决、对普通案件保证在60日内结案、对3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争取在15日内结案,实现快速结案;通过对拖欠工资和工伤医疗费的案件实行部分裁决和先予执行,确保劳动者的生活、生存和其它合法权益。据了解,2006年至今,该市劳动保障局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9件,涉及劳动者296人,处理兑现当事人金额331.24万元。
(刘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