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通讯员崔宪伟)今天,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向社会发布《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新文本。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需要,为更好地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本市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市现在使用的7种劳动文本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2种,修改4种,新制订2种,现在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此次推出《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新文本,其他文本也将于近日陆续推出。
新版《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文本增加了劳动合同签约须知,对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和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增加了对劳动者“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等内容的约定,有效避免了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模糊其工作职责导致的权益侵害;增加了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国家法定假期之外休假的具体约定;将缴纳五险在合同文本条款中直接约定,明确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对劳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作交接时限作了约定,明确了交接明细;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内容。新劳动合同系列文本的发布,必将对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图为新版《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