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规定,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据悉,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的主要内容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记者董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