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童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的特大挪用资金案,被告人汪海、汪菁犯挪用资金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及二年,缓刑二年。
汪海毕业于某著名高校的财会系,毕业后被一家美国独资企业的苏州分公司聘为高级会计,两年后升为财务主管。
在近两年时间内,汪海单独或伙同单位出纳汪菁,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6000余万元,犯罪数额之大为近年来苏州之最。今年3月,公司内部传出财务岗位要调整的消息,汪海担心自己一旦不能继续担任财务主管,挪用资金的事情就要暴露。4月10日,汪海带着自己挪用资金犯罪的有关材料投案自首。经查,汪海使用挪用的资金开设了五家公司,购置了20余套商品房、9辆汽车,另有800余万元的赃款分散存放在40余个银行账户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海、汪菁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213万余元,用于个人使用及进行营利活动;汪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800余万元,二人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