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劳动合同法,引发了2007年持续半年的“裁员风暴”。年关将至,又将劳务派遣推向风口浪尖。新法即将实施,企业、劳动者们都投注了更多目光在劳务派遣行业上,《南方周末》特别报道也打出了大标题:《劳务派遣的非正常繁荣》,意指现下劳务派遣异常火爆的局面并不正常。
近期,名为《司机猝死家属索赔无着暴劳务派遣之乱象》的报道,将矛头直指劳务派遣行业中转派遣再派遣的违法行为。54岁的司机顾师傅在工作期间疲劳过度猝死,家属索赔60万元,却意外发现顾师傅生前被乐帮服务社雇佣派遣至某汽车租赁公司,又由汽车租赁公司转派遣给美孚公司使用。三方互相推诿,谁也不肯承担责任。直至今日,诉诸于法律途径的顾师傅家属仍没得到一分赔偿。
诚如有着多年实战经历、现任易才集团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的翟继满先生对中国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现状的总结:“劳务转派遣再派遣现象确实存在,不仅用工单位存在转派遣、再派遣现象,在派遣公司之间转、再派遣行为也大量存在,导致很多潜在纠纷和风险。”顾师傅的案例深刻地印证了这句话。由于劳务派遣在中国的发展没有任何法律对其约束,造成其任意发展及如今的混乱局面:劳务派遣商良莠不齐,没有资质的劳务中介照常营业,众多小中介拼盘的所谓“劳务联盟”,劳务派遣灰色地带,转派遣再派遣之乱。这些劳务派遣行业中的“暗伤”,不但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伤了企业的社会信誉,将企业牵扯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遭受名誉、法律赔偿等多方面的损失。
转派遣再派遣最大的危害,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参与新法制定的专家张世诚在新人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全国巡讲系列活动大连峰会中解释了其危害:“目前劳务派遣中出现的“再派遣、转派遣、二次派遣”将简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两方关系复杂成为三方、四方甚至更多牵连的复杂关系,发生争执或者其他问题很难梳理,所以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禁止了“再派遣”,包括派遣公司之间的转派、转包以及一个派遣公司内部的互相转派。”张世诚更强调:“转派遣、再派遣、二次派遣都是违法的用工方式。”
就劳务派遣中诸多不规范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劳动合同法》做出详细司法解释的民间呼声开始强烈,新法中特设劳务派遣章节已显示出国家对劳务派遣行业的认可 和规范,但许多从事劳务派遣的资深专家们更认为,条款并不能将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避,反而“以利为先”的不良劳务派遣商仍会想尽办法、巧设名目来钻新法的空子,以谋求最大的利益。若国家立法部门不尽快堵上缺口,任其发展,仍会恶化劳动关系,无法实现新法成效,促进和谐用工。
据大连日报报道,大连市首批公布多家逃避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后,只有部分单位主动进行了整改,仍有63家劳务派遣公司通过转移办公地址、改变办公电话或不接听电话来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劳务保障部门不得不将这些单位列入“黑名单”于网络报纸上进行公示。可喜的是,国家执法部门已加大对劳务派遣行业的“清洗”力度,却也不难意识到“清洗”劳务派遣行业的难度,毕竟诟病非一日形成,也非一日即可“肃清”。企业也须从自身利益出发,一同打击不良劳务派遣商,抵制转派遣、再派遣、二次派遣等扰乱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为自身扫除潜伏“隐患”,共促和谐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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