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月7日电(记者程红根、李丽静)据河南省日前召开的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透露,三年来,河南省共有126万多件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解决,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共防止了9700多件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涉及1.9万余人。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郭俊峰介绍,目前,河南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58874个、人民调解员390788人,基本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村民组四级,同时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的纵横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调解纠纷的范围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村务管理、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及流转、征地拆迁和补偿、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个方面的纠纷。
郭俊峰表示,今后,河南省要继续巩固和发展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社区和行政村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专岗专职;社区楼门院和各行政村的调解小组,要广泛吸纳信息员和社区志愿者。要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要借助工会组织系统,在企事业单位逐渐恢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总结推广在流动人口聚集区、消费者协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区等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功做法,加强行业性、区域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最终形成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调解网络的覆盖面,真正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