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机制
本报记者 徐伟
为了一块700亩的林地,湖南省郴州市的月峰村和芦村一“闹”就是23年。
双方村民吵过、骂过,甚至动过手;当地干部说过、劝过,甚至红过脸,结果照旧干戈不息。
一场大家认为谁也无法平息的风波,不久前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从曾经的剑拔弩张到如今的握手言和,从当初的怒目而视到现在的谈笑风生,究竟是什么灵丹妙药发挥了“化干戈为玉帛”的神奇功效?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副局长戴睦俊曾亲自参与这起旷日持久的矛盾纠纷处理,近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中的:“是"三调联动"发挥的作用!”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三调联动合璧重大疑难纠纷迎刃而解 戴睦俊除了区司法局副局长的职务外,还有一个区“三调联动”办公室副主任的头衔。
什么是“三调联动”?戴睦俊如数家珍地说,“三调联动”是指面对日益高发的社会矛盾,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的工作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类型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复杂疑难、重大难调的新特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单兵作战”已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为了优势互补,强化职能,去年7月,湖南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走出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调解工作新路子。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处理700亩的林地归属纠纷中,“三调联动”机制的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月峰村在边界地种了700亩杉树,八十年代成材后,月峰村准备砍伐时,邻近的芦村不乐意了:他们曾经有村民住在那里,杉树理应也有份!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地之争逐渐变成一个“烫手的山芋”,没人敢沾惹。
2006年的一天,月峰村的几个村民去杉树林砍树时遭遇芦村一百多名村民的阻拦。手持铁锨、镐把、砖块,两拨人剑拔弩张,一场群体性械斗眼看着就要上演。
得知消息的戴睦俊立即率领有关部门的人员火速赶到事发地点,同时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共一百多人也赶到了现场。
“三调联动”发挥“人熟地熟社情熟”的优势,许多人民调解员就是村里的大爷大妈,他们苦口婆心地劝了一个多月,最后达成了共同的协议,月峰村划出700亩中的180亩林地给芦村,双方握手言和。
“"三调联动"一上手,双方的火气立刻消了一半,都是乡里乡亲的,双方的村民谁也架不住熟人磨嘴皮,曾经的"烫手山芋"变成了双方致富的"香饽饽"。”戴睦俊说。
据统计,去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通过“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边界纠纷166起,防止群体性械斗2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
管“西瓜”也管“芝麻”:三调联动解放警力确保大事小情不出村 张家的水淹了王家的墙、李家的狗咬了赵家的娘……在湖南省的一些社区或村镇屡屡上演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有困难找警察。许多群众遇到类似的矛盾纠纷,纷纷向公安机关求救。据长沙市新河派出所统计,每月110接警三百多起,其中75%是非警务案件,绝大多数是一般的民间纠纷。
“这样就会让许多本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民间纠纷流入派出所,加重了派出所的工作压力,使有限的警力受到牵制,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分析说。
管“西瓜”也管“芝麻”。“三调联动”机制不但能够化解复杂疑难的重大矛盾纠纷,而且对于邻居街坊的小事小非同样“药到病除”。
据悉,“三调联动”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联动,在公安派出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事项移交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
“在派出所值班时,我常常看到哭哭啼啼喊着非离婚不可的年轻夫妇进入人民调解工作室,不一会儿出门时已经满脸堆笑、手挽着手了。”一位派出所民警感触颇深地说,“三调联动”机制一方面将老百姓的小是小非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一般纠纷不出社区的目标,另一方面缓解了派出所的压力,民警可以专心致志对付坏人。
据了解,湘潭市自实行“三调联动”机制以来,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治安纠纷3621件,调处成功3259件,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履行率达99%。
花最少的钱做最大的功:三调联动节约司法成本有效缓解“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个老大难问题,不但困扰着法院的法官,更愁坏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
实施“三调联动”机制后,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从各级人民调解员中聘请800名优秀调解员担任执行联络员,构筑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执行联络员网络,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为法院提供信息,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僵持一年多时间的“岳婿之战”就是“三调联动”机制调解成功的典型。
王某是湘潭市梅桥镇人,多年前作为上门女婿与三角村刘某结婚,并生有两个女儿。因家庭、性格等方面的原因,两人于2006年由法院调解离婚,王某承担小女儿抚养费8000元。
离婚后,王某认为处理不公,一直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法官一趟一趟往王某家里跑,刚开始吃了几次“闭门羹”看不到王某的影儿,到后来王某悄悄藏了财产,撂下一句“没钱,你们看着办吧”的话儿让法官左右为难。
今年7月,王某到岳父的自留地上建房,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斗殴。吃了亏的王某气不过,扬言要给岳父一家点颜色瞧瞧。村上、镇上多次做工作,但效果不佳。
得知消息后,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连夜召开会议,研究纠纷的处理方案。今年8月17日,“三调联动”办公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劝说,双方达成一致:夫妻俩继续履行原离婚协议,王某补偿岳父地基平整费2000元,并准许王某在该地基上建房。
“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没法生活在一起,但也不想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王某事后坦言,如果有关部门不早做工作,矛盾早晚有一天也会升级。
花最少的钱做最大的功。“三调联动”机制运行以来,湘潭市通过两级执行联络员网络,已经成功执行完结重大疑难案件250件,一般执行案件600余件,提供信息、陪同执行2000余件,在降低了司法成本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